選手請假規定: ※因故無法出賽,應於比賽前向競賽組提出不出賽名單;上午項目應在前一天下午4時前提 出;下午項目應在當天上午10時前提出。
※賽前因身體不適或受傷無法出賽,經醫師或大會運動傷害專業人員診斷不適合繼續參賽 者,於賽前1小時向競賽組提出申請,並請檢附醫師證明或運動傷害診斷書。